重复利用记录

文章编号:040731

可重复利用(复制)已登记的记录,创建新记录。
在想要活用原有记录的内容,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并登记记录时,使用此功能将非常方便。

不适合运用重复利用记录登记新记录的应用,可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。
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后,可隐藏“重复利用记录”图标。
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

不复制的字段及数据

重复利用记录添加新记录时,将不会复制以下的字段及数据:

  • 记录编号
  • 创建人
  • 更新人
  • 创建时间
  • 更新时间
  • 附件
  • 流程管理的信息(状态、执行者)
  • 回复
  • 历史记录

另外,除上述的字段外,在字段的访问权限中,当操作的用户没有编辑权限时,也将无法复制该字段的数据,而为空栏。
给字段设置访问权限

操作步骤

  1. 点击应用,打开记录列表页面(应用的首页)。

  2. 打开要重新利用的记录左侧的“查看记录详情”图标。 打开记录详情

  3. 点击“重复利用记录”图标。
    在复制源记录的数据已输入的状态下,打开记录的添加页面。 重复利用

  4. 根据需要编辑记录。 编辑内容

  5. 点击[保存],保存记录。

登记为新记录。

报错,无法保存记录时

可能是访问权限或应用的设置存在问题。
处理方法请参考以下页面:
保存记录时显示“以下输入内容有误,因此无法保存。”
显示“(无法显示项目名称)”且无法保存记录(面向应用管理员)

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

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,初始设置为启用。
不适合运用重复利用记录登记新记录的应用,可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,隐藏记录的重复利用按钮。

  1. 点击记录列表页面右上方的齿轮状应用设置图标,选择“设置”标签中“其他设置”的[高级设置]。

  2. 取消勾选“可重复利用记录”复选框。 重复利用的复选框

  3. 点击页面右下方的[保存]。

  4. 点击页面右上方的[更新应用]。

  5. 在确认对话框中点击[更新应用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