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複利用記錄

文章編號:040731

重複利用(複製)已登錄的記錄,建立新記錄。
可以在想重複利用現有記錄中輸入的內容,進行部分內容變更後登錄為新記錄時使用此功能。

在不適合運用重複利用記錄進行登錄的應用程式中,可以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。
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後,將隱藏「重複利用」圖示。
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

不會被複製的欄位與資料

重複利用記錄並新增為新記錄時,不會複製下列欄位及資料:

  • 記錄號碼
  • 建立人
  • 更新人
  • 建立時間
  • 更新時間
  • 附件
  • 流程管理資訊(狀態、執行者)
  • 回覆
  • 版本歷程

此外,上述以外的欄位若操作的使用者在欄位的存取權限中沒有編輯權限,該欄位的資料將顯示空白,無法複製。
對欄位設定存取權限

步驟

  1. 點擊應用程式,顯示記錄清單畫面(應用程式的首頁)。

  2. 開啟重複利用的記錄左側的「查看記錄詳情」圖示 。
    截圖:框線強調「查看記錄詳情」圖示

  3. 點擊「重複利用」圖示。
    新增記錄畫面將以已輸入複製來源的記錄資料的狀態開啟。 截圖:框線強調「重複利用」圖示

  4. 視需要編輯記錄。
    截圖:在「記錄詳情」畫面中編輯記錄

  5. 點擊[儲存],儲存記錄。

該筆記錄將被登錄為新記錄。

顯示錯誤訊息,無法儲存記錄

可能是存取權限或應用程式的設定發生問題所造成。
關於處理方式,請參閱以下頁面。
儲存記錄時顯示「以下輸入內容出現錯誤,無法儲存。」
顯示「(無法顯示項目名稱)」,無法儲存記錄(應用程式管理員用)

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

重複利用記錄功能,在初始設定中預設為啟用。
在不適合運用重複利用記錄進行登錄的應用程式中,可以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,並隱藏重複利用記錄按鈕。

  1. 在「記錄清單」畫面中,點擊畫面右上方齒輪形狀的[設定應用程式]圖示。
    截圖:框線強調[設定應用程式]圖示

  2. 在「應用程式的設定」畫面中,點擊[設定]分頁的「其他設定」中的[進階設定]。

  3. 在「進階設定」畫面中,取消勾選[允許重複利用記錄]。
    截圖:重複利用功能的核取方塊

  4. 點擊畫面右下方的[儲存]。

  5. 在「應用程式的設定」畫面中,點擊[更新應用程式]。

  6. 在「更新應用程式」對話方塊中,點擊[更新應用程式]。